2016年上半年,工行泰安分行被泰安市银监分局确定为大额授信联合管理试点行,承担了一养殖加工有限责任公司试点管理工作,通过精心组织、拟定并有效落实实施方案,积极有序推进大额授信联合管理试点和后续管理,较好地发挥了联席会主席行的应有作用,试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有计划分步骤有序推进。6月3日泰安银监分局大额授信联合管理试点会议结束后,泰安分行立即成立了由分管信贷管理的副行长任组长、相关业务和管理部门以及贷款行-新泰支行主要负责人组成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试点工作部署、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和辖内试点管理工作的指导及运作管理,为大额授信联合管理试点流程化运作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
做好准备,先内后外,加强学习和与他行沟通。首先在工行内部,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泰安银监分局大额授信联合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和规定要点,制定实施方案和进行最高授信总额和担保金额测算;其次,在学习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与其他合作银行的联系、沟通、交流,将相关文件和测算结果初稿送达各相关银行,阐述试点管理的意义、步骤和操作要点,赢得了全部债权银行的充分理解、积极支持和密切配合。
正确测算,共同商议,形成统一意见。授信总额和担保总额测算作为联合授信管理的核心和敏感内容,其测算准确与否,是事关试点管理能否顺利推进关键环节,为此泰安分行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按照银监局授信总额和担保总额测算的相关规定,认真进行了测算和复核;二是在银监局初审的前提下,将测算结果送达企业和其他债权银行,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是新泰支行准备工作充分细致严谨周到,最终达成了企业和债权银行双满意的相关协议。三是针对在试点过程中遇到的协议签署涉及银行层级落款问题,分行层面主动与相关分行进行联系沟通,并取得了相关分行的大力支持。
履行报审程序,召开会议签署相关协议。经银监局审核通过,在各项工作准备充分的情况下,6月30日召开了试点债权银行联席会议,包括工行、农发行、建行、交行、新泰农商行、莱商银行、泰安银行在内的全部7家债权银行共同签署了《授信总额牵头行管理机制银银总协议》,工行作为牵头主席行代表其他银行向养殖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告知书》,养殖加工有限责任公司向合作银行出具了《承诺函》。至此,工行积极组织牵头组建的一养殖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授信联合管理机制正式形成,并纳入银行共管的新轨道。
加强后续日常监管,支持企业度过难关。按照银监局监管要求和我行贷后管理规定,主动深入试点企业,重点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及资金需求信息,切实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加强银行同业间信息交流和共享,共同做好支持企业经营和贷款风险防范工作。企业主要经营优势和风险因素分析作为客户分析评价的重要内容,成了银行同行交流最多的话题之一,通过银行同业之间相互交流、互通有无,为企业经营需要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同时也找出了企业存在的主要风险因素。
实行授信联合管理以来,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已达预期,各债权银行形成共识、步调一致,企业实际用信和担保余额均控制在银行联席会核定的额度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