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个人不良贷款的清收进度,确保完成全年个人不良贷款的控制目标任务,工行延安分行进一步加大行个人不良贷款诉讼工作。
一是要求辖内各支行要实现个人不良贷款诉讼清收的常态化管理,对于常规催收无法收回的贷款,要果断采取诉讼方式进行清收,对新发生的不良贷款,常规催收效果不明显的,要继续采取诉讼清收的方式进行清收。
二是为了体现诉讼清收的工作效率,辖内城区支行的诉讼工作由代理律师统一进行,有诉讼条件的县支行尽可能自行诉讼,自身不具备诉讼条件的,按前期上报材料要求上报分行,统一由代理律师进行诉讼。
三是为了落实尽职追索工作要求,各支行要加大书面催收工作力度并妥善保管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律师函、诉讼材料等书面催收证据;对无法完成诉讼材料或是无法提起诉讼的要逐户书面向分行说明情况。
四是要求各支行加大个人不良贷款的催收力度,专门组建的清收团队要按照清收目标,责任到人、到户,盯时间、盯进度,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确保完成全年个人不良贷款的控制目标任务。
来源:工行延安分行
作者:周忠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