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稳定是指金融作为整个社会经济的载体,在没有特别巨大的波动的前提下,承担着有序、协调社会经济结构、维护整个金融体系的稳步发展。而银行也作为整改宏观金融体系的最大的提供者和维护者,也承担着维护整个市场运营、检测、和防范金融风险的重任,在出现特殊原因有可能造成全局性、系统性风险的时候,维持整个金融体系的整体稳定。
总体来说,金融稳定是具有动态性、效益性和综合性的,而价格稳定是金融稳定的重要条件。在市场主体方面,我过的金融机构仍然存在着产权虚置、治理匮乏、不良居高、效益底下等问题,这就严重影响着金融的稳定从而威胁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可持续发展,由此构建良好的资本结构、降低不良率等成为迫在眉睫的重任。而在金融调控和监管方面,实则应该明确不同层次的监管制度,运用有效可协调的货币政策和金融政策工具加以约束整个市场,同时设立严格的惩罚制度来规范不守规矩的主体,秉承着适度有限、权责对称等原则来处置金融风险,实现整个金融体系的和谐稳定。
就我国目前的金融政策现状来看,要想实现金融稳定的局势势必需要重新整合行之有效的金融政策环境。人民银行作为支付清算系统的维稳者,应该有力的保证清算系统的稳定性和高效性,但仍有部分业务的监督与管理不在人民银行手中,这就造成了监管上的不协调,无法实现统一管理。
而用于保持价格稳定的货币政策工具从长期看是可以促进金融价格稳定,但是就目前我国经济环境而言,在短期内,人民银行为了防止系统脆弱性风险,扩大了基础货币的投放,这将导致通货膨胀效应,由此促成了短期内的价格动荡,造成市场的波动,与金融稳定发生冲突。
而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证券投资者补偿制度和寿险投保者补偿制度的设计与运行仍然欠缺规则与秩序,很有可能引发道德风险,从而进一步加剧了金融环境的动荡与危急,而金融机构也可能因此面临监管风险。
总之,我国当前最应做的是加强金融监管力度,提高金融政策工具效率,确保金融大环境的持续稳定,打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经济结构,使我国经济正常有序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