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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临汾开发区支行规范新入行员工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5-13

 

    近期,工行临汾开发区支行进一步规范了员工职业发展管理,实行新入行员工见习制和新聘任管理人员试用制。

一、实行新入行员工见习制。该行规定新入行员工实行半年期试用制,试用期执行固定薪酬。试用期满后,按照在岗员工研究生、本科生、柜员工确定工资等级;工作满2年后,按照在岗员工研究生、本科生、柜员工确定工资等级,随后依据常规晋升程序实现晋升。

二、实行新聘任管理人员试用制。该行规定新聘任管理人员实行半年期试用制,试用期执行原工资等级标准,享受聘任岗位绩效和福利补贴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晋升相应工资等级。

来源:
作者:杨景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