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下午三点三十分左右,薛城支行营业室大堂经理在客户等待区发现一件钱包,经过询问周围客户无人认领,大堂经理判定其是某位客户遗失在此,确定为失物后,大堂经理首先在失物登记簿上进行了登记,然后检查其内部是否存在联系方式,经检查发现期内有客户的身份证、银行卡等证件以及若干现金,大堂经理通过身份证查询得知其联系方式,并与客户联系。客户急忙赶来,连声道谢,大堂经理表示这是我们应该做的。随后客户携带一箱饮料至营业室表示感谢,大堂经理连声拒绝,但客户执意要留下,并转身离去。
捡到客户失物后登记到失物登记簿并及时与客户联系是作为金融服务单位应尽的职责,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是每一位金融服务工作者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