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对2017年度江西省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工商银行抚州分行榜上有名,被评为2017年度全省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A档先进单位。
自觉主动投入宣传。作为消费者保护的行为主体,该行自觉投入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当中,不断加强与社会媒体的联系。从金融服务方面而言,该行不仅从制度上明确消费者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依法求偿权等基本权利,更从行为上将宣传与教育相结合,持续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金融知识进万家”、“金融知识普及月”及日常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常态化宣传工作,以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和能力为目的,加强了广大金融消费者对其自身权利和对金融行业的理解,从而不断提升该行的良好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作为以社会群体为服务对象的金融机构,该行在面对消费者投诉时,主动联系客户并启动纠纷调解处理机制,做到对所接收的每一起投诉,都能站在消费者角度,及时安抚消费者情绪,妥善处理金融消费矛盾与纠纷。能够做到在发现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不断反省与改进,不断改变和提高消费者对银行的看法和信心。
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是一项长久而持续的工作,它与每位银行从业工作者息息相关,该行在各项业务活动中把握住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每一个环节,抓住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每一个细节,为消费者权益的维护提供更有效的帮助,真抓实干,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为促进区域金融和谐、健康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