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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抚州分行严禁员工与客户账户违规发生资金往来

发布时间:2019-03-13
    近年来,工行抚州分行严格员工行为管理,严禁员工与客户账户违规发生资金往来。凡发现员工有违规出租、出借本人账户和员工个人账户与客户账户违规发生资金往来的行为现象,一律严肃进行处理。
    一、加强员工应知教育。釆取各种形式,把总行有关员工个人账户禁止规定宣讲到位,使每个员工都知道,员工违规出租、出借本人账户和员工个人账户与客户账户违规发生资金往来的行为,不论出于什么目的,都触犯了《员工行为禁止规定》,这种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可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员工违规出租、出借本人账户和员工个人账户与客户账户违规发生资金往来的行为,虽然没有盗取或挪用客户资金,也未造成我行资金损失,但容易造成洗钱风险及经济纠纷,给我行客户资金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同时也会给我行造成不良声誉。因此,必须坚决杜绝这种违规行为发生。
    二、加强日常工作排查。在开展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工作中,把员工个人账户有无违规行为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排查。对发现有问题苗头的员工,及时进行提示性谈话或批评教育性谈话,早发现、早制止。
    三、严格责任追究。凡排查发现员工有违规出租、出借本人账户和个人账户与客户账户违规发生资金往来问题的,经核实确认后,将严格按总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直接责任人,追究直接责任人所在单位分管领导的管理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追究监督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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