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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抚州分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布时间:2019-05-09
    工行抚州分行高度重视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摆到净化金融环境、防控金融风险的突出位置,在辖内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在2019年5月6日下午,市行邵斌纪委书记主持召开的市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市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或代表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学习省银保监局《关于转发银行业和保险业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赣银监发〔2018〕30号);学习肖毅、张鸿星、刘海滨、李建林同志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上的讲话(抚办通报第30期);市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报告了市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为进一步做好我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对各支行、市行各相关部门提出以下四点要求:
    (一)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扫黑除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我们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对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再学习、再领会,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勇于担当,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认真落实监管部门和总、省行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系列要求,坚决防范黑恶势力和非法金融业务滋生,有效防控风险隐患。
    (二)重进一步突出打击重点。打击以下六类行为:一是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的;二是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的;三是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业务的;四是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进行转贷的;五是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的,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放贷的;六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或实际控制的。各级行、各相关部门对上述涉黑涉恶行为要持续开展全面深入排查,并将相关内容纳入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发现风险线索的,要及时报告并采取针对性防范和治理措施。
   (三)进一步加强员工管理。切实加强对员工的法律合规教育,加大对员工行为的管理和监督,尤其要加大对涉黑涉恶苗头等异常行为的排查力度,严防本机构、本部门员工出现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严防涉黑涉恶人员担任各级机构和部门负责人。在经营发展中要加大服务实体经济力度,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律义务,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四)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各支行、各部门是专项斗争的主体,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把自己摆进去,把业务工作摆进去,把你负责的领域摆进去,增强政治担当,把专项斗争的责任捌在手上,扛在肩上,推动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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