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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沧州分行三措施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

发布时间:2020-04-13
为进一步规范本行员工因私出国(境)管理,有效预防因私出国(境)风险,工行沧州分行对员工的因私出国(境)管理情况进行梳理和完善,加强员工私出国(境)管理。
    一、加强管理,强化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行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该行下发了相关文件,一是要求全行员工信息登记备案,市行人力资源部已向市公安机关进行信息登记备案。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采取分级管理方式。二是市行本部员工的因私出国(境)证件,由市分行人力资源部负责保管。支行及网点其他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由一级支行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保管,不能由网点保管。三是保管部门应建立因私出国(境)证件专人负责制,根据证件管理权限,严格执行辖内员工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制度。建立因私出国(境)证件使用登记制度,凭有效的因私出国(境)事项批复文件领取证件,证件保管人员做好台账登记,督促员工在回国(境)后10天内归还因私出国(境)证件。如员工在领取因私出国(境)证件后未能如期出国(境)的,应督促其及时归还证件。
    二、规范管理,坚持原则。市行管理干部的因私出国(境)事项,由市行负责人审批。其中,支行领导班子(行长助理)、因私出国(境)事项,由各行向市行报送请示文件,市行人力资源部发起签报经市行监察室会签后,报相关行领导审批,可授权市行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签署批复文件。市行部室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因私出国(境)事项,由所在部室总经理初审后,报分管行领导审批;市行部室总经理因私出国(境)事项,由市行行长审批。因私出国(境)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坚持严格管理,流程规范。二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施分级授权管理。三是按照人事行政隶属关系,在总行统一的制度框架下,结合各机构实际情况,实施属地化管理。
三、贯彻国家政策制度,落实责任,一是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机构关于因私出国(境)的政策制度,牵头制订辖内员工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二是根据权限做好辖内员工因私出国(境)事项的审批和报批工作,做好辖内员工的信息登记备案和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统一保管工作。三是对辖内机构、员工的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并会同同级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不定期联合检查。对因未按规定落实审批管理、备案管理和证件管理,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员工本人不遵守因私出国(境)管理相关规定的,按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来源:工行沧州分行
作者:工行沧州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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