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湖北省鄂州市农发行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基石
2016年,鄂州农发行认真履行责任,狠抓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坚持依法从严治行,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和案件防控,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推动业务实现新跨越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强保障。
一、组织到位,责任落实。
(一)组织协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2016年年初,市分行党委书记在职工大会上与五个内设部门签订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安全保卫和“四无”创建案件防范责任书》,把反腐倡廉的各项任务结合实际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 各部室负责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与业务工作实行“五同步”,全行33名干部职工签订了《员工廉洁从业合规履职承诺书》,层层传导压力,延伸落脚点。
(二)“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强化纪检监察专一职能,“聚焦主业”,上半年将案件防控职能移交到信贷风险部门,下半年将安全保卫工作移交到后勤服务部门,使纪检监察工作能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更好地解决了“谁来监督”的问题。
二、经常教育,廉洁从业。
(一)学党纪党规。市分行党委组织全行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委书记结合个人学习《准则》体会作了辅导报告,要求全行党员干部要把《准则》《条例》的各项要求刻印在心,时刻用其规范和约束自身言行,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特别是中层干部要对本部室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管理负责,“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六大纪律”都是对党员干部的从严要求;纪委书记组织大家学习《条例》,要求党员以《条例》为底线,严守规矩。《条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要树牢底线意识,在纪律面前循规蹈矩,把纪律挺在前面,就是每个党员在牢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进一步加深了两个法规和担当主体责任的意识。
(二)身边人说身边事。利用身边人说身边事,使全行干部职工全面了解掌握《处理办法》中的条款明细和底线,严格规范约束各个部室日常日程工作,把纪律规章刻印在每个人心上,真正落实在每个人行动上。监察部门高级副专员在全行作《结合案例学<处理办法> 牢记各项红线和底线》专题讲座报告,报告中引用了总行、省分行通报的18个案例,这些案例内容涉及到我行客户、风险、财会等业务以及中央八项规定。
三、监督作风,正风肃纪。
(一)纪委书记回访。纪委书记在到企业调查的同时,对我行干部职工执行“廉洁办贷十不准”的情况进行了回访,并对回访情况认真登记,建档立卡,实行台账动态管理。
(二)银企廉政共建。继续与贷款企业签订《银企廉政共建协议书》,聘请行风监督员、召开银企座谈会、进行互访等形式,监督本单位员工严格遵守《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廉洁办贷十不准》。2016年共发放《客户监督联系卡》12张,签订《银企廉政共建协议书》12份。
(三)违纪“零容忍”。为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纪委与人事部门不定期联合开展劳动纪律检查,对上班无故迟到、早退和不在岗行为给予违规积分和经济处罚,严肃了工作纪律,整治了工作作风,2016年对2名职工不在岗行为给予违规积分和经济处罚。
(四)行务公开。市分行调整和提拔干部时实行了“三公开”,从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和组织考察三个阶段都分别在全行进行了公示;全行费用支出情况每月在行内公开一次。
(五)廉政谈话。前几年,我行中层干部和业务岗位没有变动,去年末,我行增加二名副高业务岗位,今年元月,党委书记与纪委书记对二名副高进行了任前廉政教育和廉政谈话;元月市分行开展了中级业务岗位竞聘活动,纪委书记对提拔的6名中层管理干部和业务岗位人员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他们的廉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六)痕迹管理。纪检监察干部定期开展廉政岗位风险防控检查,对各岗位职责及权力运行流程进行全面梳理,明确职权行使范围,细化并准确界定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每个关节点的流程控制和责任,强化痕迹管理。
鄂州市农发行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抓得主动,使监督“探头”全覆盖、无死角,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扛稳、抓牢、做实,连续多年实现“四无”安全目标,真正确保了一方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