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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通”与“热炉法则”的启示

发布时间:2016-12-21
今年以来,邮储银行吉安市分行创新模式开展了“热炉法则”、“十条禁令”、“整体接管检查”、“银行警示”教育等“内控达标”合规管理学习。 学习案例中有因违规代客户取款、以虚假证明套取银行信用等被处分,甚至有的案件触犯了刑法,被解除了劳动合同,受罚者固然令人叹惜,然而处罚不是最终目的,是内控管理的必要手段。而有的涉案金额看似很小只有几百元,但为什么偏又发生在我们身边呢?看来“热炉法则”效应似乎离我们很近,但它却不应该发生在我们身边。 日常工作中,由于部门或岗位不同,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对制度理解不同而导致执行的方式不同,但制度执行的原则不能改变。而实际业务发展过程中,常有人说制度条款可以“变通”。这句话听起来似乎有一定的道理,也说的似乎很有智慧,但实际在制度执行过程中真的是这样吗? 说起“变通”这让我想起了著名作家马一写的一本书《有一种智慧叫变通》,当时书城销售很火,文中有几个章节谈到:“变通的智慧就是换位思考,理解他人;变通要讲原则,创造有利条件探索新路,化危机为转机。”读罢让人深受启发。如果说“变通”是一种智慧,那么变通的智慧是要讲原则,创造有利条件变通,在制度允许的范围内执行,在制度合理的区间中取值,可见“变通”在于改变思维方式发现有利因素,在于学会与不同的人沟通赢得主动,因为制度不会针对哪个客户,也不会偏向哪个人。“变通”的智慧一方面说明了制度是刚性的执行;也从另一方面说明了创造有利条件探索发展,变危机为转机才是高效的执行。 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各部门人员要换位思考,相互理解和尊重,把握制度戒尺的刻度,保持运动员与裁判员的戒线距离,把制度这把尺子一碗水端平,制度对事不对人,要做到人人平等、一视同仁,一把尺子量到底,确保责罚相当,避免畸轻畸重。 因代客户取款违返“十条禁令”及相关内控管理规定,相应涉案人员被处以重罚,甚至有的触犯了刑法被解除了劳动合同,触即灼伤如同“热炉法则”效应,古语云:“官法如炉”,制度就像火炉,炉火烧得通红,近则烫、触则伤。在制度面前,“热炉”没有弹性,在执行过程中热炉效应人人平等。“热炉法则”效应形象地说明了靠近炉火的警告性、每次接触的一致性、一旦碰炉灼伤的即时性、热炉面前人人平等的公平性四大原则。 面对案例导致的不良后果和严重损失,我们必须常怀律已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在抵制各种歪风邪气上要有责任,勇于担当,敢于亮剑。一个人自身做到自觉自省固然重要,但对身边存在的“风险”不管不问,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甚至是默许纵容,放任事件发展扩大,这种“只扫自家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明哲保身处事态度是没有责任和担当的表现,其实为了求自保、不得罪人,既伤害了别人,也损害了企业,还有可能因为岗位履职不作为负有连带责任,最终结果是既害了别人又害了自己。 试想,如果涉案金额几百元的案件当时有人及时发现并站出来制止,让违规行为在执行过程中行应所止,我想这样的案件就不会发生在我们身边,这是“内控达标”合规学习使人进步的启示。 邮储银行吉安分行 唐冬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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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冬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