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农行扎实推进扶贫增信工作
年初以来,新宾支行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行工作会议精神,以信贷支农为核心,创新探索服务三农新模式,积极开展“六位一体”精准扶贫工作,通过与县政府联动,扎实推进了农户贷款与政府增信工作稳步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领导重视,成立组织
为进一步加大农业银行信贷支持脱贫攻坚的力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精准推进县域有劳动能力且有经营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年初以来,新宾支行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定了“发挥农行作用,带动社会力量扶贫”的方向性思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可行措施。行长、主管行长与三农经营中心人员积极与新宾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协商沟通,并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牵头,召开了由主管县长、乡镇政府负责人、扶贫开发办公室、县农行参加的扶贫征信工作见面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部署。县支行成立了主管行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营业网点负责人为成员的扶贫增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为扶贫增信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制定措施,扎实推进
一是新宾支行与县扶贫办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原则,于9月16日,双方签订了“脱贫攻坚精准扶贫贷款合作协议”。县政府设立了“ 扶贫风险补偿基金”,作为本协议的“风险补偿基金”,农行将按照放大10倍的金额投放贷款,若在协议期限内额度提前用足,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追加风险补偿基金。目前,县政府已在农行建立了专项账户,并缴存了资金到该账户。
二是经由县扶贫办牵头与各乡镇协调,对有劳动能力且有经营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符合农行贷款条件的帮带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民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摸底统计上报。农行将通过信贷支持棚菜、食用菌等种植,禽畜养殖等特色农业发展,促进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脱贫。
三是农行与县扶贫办双方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进行交流和沟通,推进协议内容的落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任何一方未履行、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任何义务,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补偿因其违约对非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是为稳步推进此项工作,新宾支行指派了一名专职客户经理,常驻县扶贫办,现场办公,并负责协调双方脱贫攻坚精准扶贫贷款工作。目前已对县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进行及时上报和后续工作的跟进。
五是新宾支行组织专业人员到各乡镇现场讲解农行的贷款品种、贷款流程,让广大农民清楚此项工作。农行明确了有劳动能力且有经营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单户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5万元(含)。对帮带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民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村经营主体,每带动1户脱贫的,最多可获得5万元扶贫贷款。
三、规范操作,防范风险
支行明确要严格扶贫贷款操作流程,严格贷款用途,对农户从事农、林、牧、渔等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工业、商业、建筑业、运输业、服务业等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予以发放,不得用于借款人生活消费。对帮带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的民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的扶贫贷款不得挪作他用,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