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行参与这次“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也是认真落实咸阳分行“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教活动的通知”要求而进行的金融宣传活动之一。在本次活动前,该行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一是由行长先期与咸阳市秦都区吴家堡街道办事处、辖区勤俭路北社区联系沟通,商定共同活动方案。二是事先准备了有关我行业务、产品、代理储蓄国债、“3.15”金融知识宣传手册、折页等宣传资料。三是结合支行人员岗位与业务营销实际,提前安排各岗位人员,确保各岗位工作有人负责,确保宣传活动、业务营销、柜面营业“三不误”。
在此次宣传活动中,该行一是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向社会大众进行金融消费宣传,进一步强化人民对金融消费的风险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为自己决策承担责任,让金融消费者明白“自享收益”的同时,要“自担风险”。二是进行爱护人民币宣传,接受群众咨询。向客户重点讲解人民币防伪常识、鉴别方法,普及人民币知识。三是将“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健康发展”等相关知识及支付结算、账户管理、金融产品、网络金融、银行卡业务、信用与征信、自助设备业务、风险防范宣传等融入到这次社会宣传中去,再次尽到大行社会责任义务。四是开展征信业务社会宣传活动,向社会与公众宣传《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实施对个人及企业信用在日常工作生活、个人资产管理、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巨大作用,使广大人民关注和了解征信,增强社会信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等。五是开展国债业务咨询服务宣传,现场向来往行人介绍2019年第一期、第二期储蓄国债的品种、期限、利率等知识,收到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