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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宿迁分行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7-01-20

 

    为了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行宿迁分行党委制定了《宿迁分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
    一、党委认真履职,带头落实主体责任。为认真履职尽责,该行党委制定并下发了《宿迁分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带头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坚决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加强党风廉洁建设,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支持纪委履职,着力推动纪检监察部门突出主责主业,持续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领导、支持和督促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规违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二、加强党内监督,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该行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发到每一位党员人手一册,认真对照,严格落实,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执法监察、巡查、内部审计、内控委等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强化对重要风险点、重点部门和重要岗位的监管,特别是加强对主要负责人履职行权的监督约束,维护纪律严肃性。
    三、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执纪问责。认真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学习宣传,抓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贯彻落实,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违规决策等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通过强化问责,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思想观念,推动党委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来源:工行宿迁分行
作者:胡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