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017,安康分行小微金融服务中心在分行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小微信贷人员以干克难,按照总、省行“做小、做好、做优、做实”和“提升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能力”的工作要求,结合安康实际,以干克难,勤奋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荣获省银监局“2016-2017年度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先进团队”称号。
一、超额完成省行下达的小微贷款监管口径增量任务,全面完成“三个不低于”监管指标。截至2017年12月末,监管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4.41亿元,较年初增长2.6亿元,增长8.29%。小微企业贷款户数426户,比去年同期增长217户。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96%,高于去年同期0.5个百分点,已连续两年全面实现监管部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三个不低于”目标。
二、超额完成省行下达的小微贷款内部口径增量任务。截至12月末,小微贷款内部口径余额38375万元,较年初净增2055万元,完成省行全年任务的205.5%,净增额及任务完成率连续四个季度全省排名第一。贷款余额超宝鸡、延安、渭南等关中大行,位列九地市第四。
三、金融扶贫和科技包联工作取得长足发展,成效显著。一是向市政府定点“精准扶贫”小微企业发放3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带动农户就业和创收,受到了市政府表彰,树立了安康工行社会担当的良好形象;二是积极落实市政府科技型小微企业帮扶工作,投放8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助推帮扶包联企业实现快速发展,在市政府年度包联工作考核中名列小组前列;三是在分行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对接,推动小额扶贫贷款,基本探索出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扶贫信贷模式,工作进度全省最快,多次受到省行表扬。
四、业务宣传取得成效。2017年,坚持积极主动宣传小微信贷政策,强力推进政银企对接工作。全年以各种形式开展了19场次、邀请300余户小微企业参加政银企对接,走访调查了40余户小微企业,达成融资意向12户,实现贷款投放7965万元,为保障贷款增长奠定了良好基础。2017年,安康分行小微金融业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全省考核中与营业部并列第一,已连续两年位列第一,并获得省行2017年度小微企业金融业务先进集体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