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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江西赣州分行坚持审计制度强化高管履行“双责”

发布时间:2018-06-12

         今年以来,为加强管理人员经营管理行为监督,工商银行江西赣州分行坚持“先审计、后任职”责任审计制度,促进高管“一手抓业务,一手抓管理”全面、均衡履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制定审计方案。为提高检查的有效性,该行依据工总行《高级管理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实施细则》,拟定审计方案,审计方案包括审计目的、审计时限、审计范围及内容、审计方式、审计程序、审计要求等。将被审计人任职期内履行职责情况(包括经营决策行为、经营管理行为、经营业绩、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列入审计范围。采用会议方式,听取被审计对象述职,采取个别谈话、无记名调查问卷形式广泛听取对被审计对象的评价和意见。

严查重点内容。该行采取以现场检查为主方式,按照重要性原则及风险程度,依据审计方案实施现场检查,检查履职人是否组织制订、执行与业务发展相匹配的内控案防工作制度、岗位互控、事权划分和审批管理等;对有关制度办法、流程的执行情况,以及账簿、报表、业务操作等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验证。发现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

明确审计责任。该行实行审计分工负责制,审计组长对审计程序和审计结论负责;主审人在审计组长的领导下,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项相关业务审计工作,并对审计项目的质量负责;审计员按“谁审计、谁负责”要求,对检查的真实性、所查内容的全面性负责。记录检查工作底稿,实行审计人和被审计对象“双签”制,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落实问题整改。为提高检查效果,该行坚持边审边改、查改(处)结合,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到位、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问责意见执行到位。现场能整改的现场整改,现场难以整改的,举一反三、分析原因,研究整改计划,限期进行整改,消除风险隐患。同时,对违规人员依据《中国工商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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