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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抚州分行多举措防范外部欺诈风险打造最安全银行

发布时间:2018-08-17

     为加强全行外部欺诈风险管理工作,提升外部欺诈风险防控水平,工行抚州分行多举措防范外部欺诈风险。

   一、加强学习,增强意识。根据总行《外部欺诈风险管理办法(2018年版)》,该行将相关文件进行转发,并同时将应注意的重点和难点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各支行,明确要求所属单位组织全行员工认真学习,规范员工的行为,在全行形成查摆问题、整改问题的氛围,切实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将欺诈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中,确保全行业务健康运行。

     二、强化各项制度落实。该行要求全辖结合实际,建立完善相应机制,定期剖析典型案例,分析发案特点,研究应对措施, 着力开展并切实做好外部欺诈风险管理工作,认真抓好落实。

    三、明确各级职责。该行要求外部欺诈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根据上级行有关要求和外部欺诈风险管理状况,召开外部欺诈风险管理工作会议,通报有关情况,总结分析外部欺诈风险管理工作经验、研究防控对策、发出风险提示,及时解决有关外部欺诈风险管理问题。

    四、强化风险管理。一是各类外部案件和风险事件,均按规定进行逐笔上报。二是属于辖内金融机构发生各类案件和事故,对本行有举一反三、警示作用的,各单位均应以《情况反映》的形式报分行保卫中心。三是发生外部欺诈风险事件后,应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负面影响。

    五、强化宣传力度。该行要求全辖营业网点加强对客户金融安全知识的宣传,在各网点醒目位置摆放宣传折页、张贴安全告示、利用LED游走防诈字幕等,告知当前利用手机银行诈骗的方式,使我行员工和客户增强甑别和防范能力,同时为客户提供金融安全知识咨询,增强客户的防范意识和警惕性,扫除客户安全意识上的盲点,从源头防范犯罪案件的发生。

    六、实行考核与奖惩制度。该行将外部欺诈风险管理工作纳入本级机构和专业经营绩效考核体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违反外部欺诈风险事件管理相关规定的,依据《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17年版)》(工银规章〔20179号)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对成功防范外部欺诈风险事件的分支机构和员工,按照《员工抵制检举重大违规违纪行为和堵截案件奖励办法(2013年版)》(工银发〔2013125号)等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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