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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临汾开发区支行完善工会工作组织制度

发布时间:2019-01-08

 
    为了适应新形势对工会工作的要求,创新工会工作管理模式、工作方式,巩固建会成果,切实发挥基层工会在推进我行发展、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工行临汾开发区支行完善支行工会组织制度。
一、坚持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会员民主选举产生。会员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本届工会委员会相同,非因与企业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或者职工个人严重违法违纪,其会员代表身份不得变更。
二、支行工会组织和领导班子按照法定程序产生。
三、坚持工会委员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制度;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支行工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委员会会议。
四、支行工会建设基本规范。支行工会应做到有工作及会议制度、有活动阵地、有工作档案
            
 
来源:
作者:杨景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