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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抚州分行进一步加强非法集资监测及案件信息等材料报送工作

发布时间:2019-07-26
    今年以来,工行抚州分行高度重视加强非法集资监测工作,认真开展各项监测,及时上报各种案件信息等材料,确保此项工作在本行的顺利开展。
  一、做好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根据分工要求,由内控合规部牵头,协调做好各项监测预警工作,发现非法集资苗头,及时报告,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立制度。要求市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各支行每月在规定时间向市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内控合规部)报送《20XX年XX月新发非法集资行政案件统计表》(附件1)(电子版和签字扫描版);于每季度末规定时间向对市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内控合规部)报送《截至20XX年X季度非法集资行政案件处置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和签字扫描版),如无非法集资行政案件也需进行零报告。
  三、及时报告。各支行及辖属机构、部门发现疑似非法集资线索的,经初步调查核实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市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内控合规部)报送监测预警报告(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扫描件),监测预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员工、客户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线索来源、已核实的初步情况、银行资金或客户资金损失(风险金额情况)、目前已采取的工作举措(含应急预案和舆情控制方案等)、目前工作难点、下一步工作举措。
  四、加强考核。各支行、各部门发现我行员工和客户涉嫌非法集资线索的,继续依据《江西省分行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工作管理办法》(工银赣规章〔2016〕22号)进行报送和管理。市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领导小组将适对有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于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将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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