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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抚州金溪支行组织全行员工学习《刑法(节选)》读本(二)

发布时间:2020-04-26
    为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加强全行员工特别是“关键少数”案防警示教育,总行编写《刑法(节选)读本(二)》。4月22日,工行抚州金溪支行根据《抚州分行关于开展内控合规“制度治理年”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全行员工集中学习《刑法(节选)读本读本(二)》。
  该行本次学习的读本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刑法》条文,主要节选《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规定(试行)》涵盖但前期未收录至《刑法(节选)读本》,每二部分为《监察法》节选,主要是监察机关、监委职责、监察对象、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基本概念相关条文。第一部分为部分罪名司法解释节选。第四部分为《刑事诉讼法》修改内容节选。
  在学习中,该行还对近年来发生的众多银行案例进行研读,并要求每个人谈谈个人理解和心得体会。同时,学员还针对学习过程中遇到的困惑提出了各种问题,大家互相交流,答疑解惑。最后,还就所在专业领域可能涉及的刑法条文展开了激烈讨论,纷纷发表各自观点,整个活动学习氛围浓厚,达到了深入学习、互通有无的目的。
  通过对《刑法(节选)读本二》的学习,使员工深刻认识金融领域反腐败的重要性,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远离违法犯罪,保障职业生涯安全和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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