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能招投标政策宣贯及系统培训会在拉萨举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智能化招投标政策和推进情况,5月1日起将在全区全面实施。
据了解,此次改革是在自治区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坚强领导下,按照自治区政府工作部署,紧盯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进行的重大改革。是贯彻落实二十届中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自治区纪委十届三次、四次全会的具体举措;是贯彻落实王君正书记在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暨招商引资大会上关于“招投标领域的流程不透明、不规范,全区营商环境‘企业评价’调查显示,超过一半的企业对招投标不太满意”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系统根治招投标乱象的有效之举、治本之策。
据介绍,此次改革,一是推出了“五个自动”智能化招投标新模式。实现了以自动匹配招投标条件解决定向招标问题、以自动电子清标解决“围标串标”等问题、以自动抓取工程业绩和信用解决人为操控问题、以自动智能化评标解决评标不公问题、以自动全链条监管解决房屋市政工程领域行政监管力量薄弱问题的“五个自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切实将人为操控因素降低为零,达到了公平公正公开、提高招标效率的目的。二是系统构建了“1+4”招投标制度体系。制定了1个《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重塑了招投标流程,创新了监管手段,配套制定了电子清标规则、评标办法、招标文件标准文本、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办法4个制度,将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改为承诺制,不赋予分值,不要求评审,完全消除专家操作空间,提高了建筑企业投标报价、诚信评价、项目经理工程业绩评标分值占比,对实现智能化招投标和督促中标承诺人员到岗履职作了规定,实现了系统性全方位改革。三是通过了专家评估,已满足智能化招投标业务需求。推行智能化招投标模式,能够系统解决定向招标、围标串标、人为操控、评标不公、监管薄弱等招投标领域市场乱象,保障初创企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营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宣贯会上,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人员表示,招投标领域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事关市场主体合法利益。构建的“1+4”招投标制度体系,推行智能化招投标新模式,是体现党和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和提高社会公信力的重要方面,是保障市场主体合法利益的具体体现。
会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工作人员还介绍了智能化招投标自动抓取的数据来源构成等内容,进行了智能化招投标系统操作培训,全区各地(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共计500余人参加了线上视频培训。部分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施工企业等市场主体280余人参加了主会场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