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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延安分行“五指攥拳”加强个人贷款业务风险管理

发布时间:2017-03-02

  为提高个人贷款资产质量和风险防控水平,2017年新年伊始,工行延安分行“五项措施”并施合力加强个人贷款业务风险管理,防控信贷风险,确保个人贷款业务健康发展。 

      一、认真落实差别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该行做好差别化住房贷款政策的正确解读和部署实施,严格执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2016年版)》有关住房套数认定、最低首付比例、利率定价等制度规定,通过GCMS联动控制功能设置分行个人住房贷款本地特色参数,确保将住房贷款调控政策执行到位。
      
二、加强个人住房贷款真实性风险管理。该行严把客户准入关,要求客户经理通过面谈面签深入调查了解房屋买卖、办理贷款的具体信息,严格把握个人购房交易真实性、自有资金支付首付款的可靠性、借款人偿债能力稳定性和成交价格的合理性,采取核验首付款支付凭证、查询借款人征信报告贷款记录或分析排查账户流水大额异动资金来源等措施防范融资加杠杆风险。严禁直接采信合作机构包办整理贷款申请资料的调查失职行为,对存在虚假交易、“零首付”“首付贷”等问题的要坚决予以否决。
      
三、严格个人信贷业务合作机构管理。该行认真执行个人信贷业务合作机构管理相关规定,优选开发实力、资金实力和担保能力强的房地产开发商以及市场份额高、诚信经营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对存在协助借款人办理“假按揭”“零首付”虚假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开发商或房地产经纪机构,要按规定将其纳入退出类机构清单,不得向其推荐业务发放新的个人住房贷款。严禁调查人与售房人、借款人、房地产开发商、中介机构和相关从业人员发生任何资金往来,杜绝违规舞弊行为。
     
四、加强个人贷款用途管理。该行要求客户经理严格核实贷款真实用途,认真执行“严禁个人消费贷款用于购房”的监管规定,严格个人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受托支付管理,加强对受托支付账户信息的审核,控制贷款资金不得流入房地产领域。对发现贷款实际用途与合同约定用途不符的,要加注“贷款资金用途违规”标识,并将借款人纳入个人客户不良库,采取及时收回贷款或其他保全措施。
     
五、强化二手房贷款管理。该行要求客户经理在办理二手房贷款时,要利用借款人户籍、征信报告、收入证明、售房人房产证、房地产登记部门记载的房产交易信息、契税凭证等综合分析判断买卖双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坚持有疑必究,对所出售房产登记薄上存在小贷公司、典当行以及其他自然人登记记录的,要与售房人进一步核实,严防炒房客、企业主在资金链紧张的情况下通过“自买自卖”虚假交易骗贷,确保个人贷款融资安全。
        

来源:工行延安分行
作者:周忠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