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市行党委对广大干部职工的关怀,江西萍乡分行彰显组织关怀,制定了对职工和直属亲属进行慰问的相关规定。从近年来各部室、支行执行情况看,总体情况反映较好。为更好地将组织关怀落到实处,该行工会研究决定对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并提出执行要求,报经市行领导同意,将调整后的有关规定通知遵照执行。
一、在职工员工因病住院(一般性的感冒、保胎、一般性人工流产、保守治疗的常见性病除外)由各部门、支行负责人走访慰问并报市行人力资源部备案,并控制慰问标准。
二、职工直属亲属因患重大疾病住院,各部门、支行负责人应及时将情况报市行工会,市行工会将安排相关人员走访慰问,原则上以职工所在工会小组为主,并尽可能由其主要负责人走访慰问,并控制慰问标准。
三、员工直属亲属病故,各部门、支行应及时向该行工会报告并由其主要负责人上门走访慰问,标准控制在150元以内。每年年末,该行将对当年职工直属亲属病故的发放慰问金,标准由市行统一研究决定。
四、其他需要行领导出面走访慰问的该行工会将会另行通知并做好衔接工作,慰问标准由行领导研究决定。原则上每人每年慰问一次。同时请各单位按季度到工会报销,超过三个月时间的不予报销,报销凭证须有患者本人、经办人、支行或部室负责人三人签字认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