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省行纪检监察、内控合规工作会议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派驻支行监督检查,全面提升内控专管员履职能力,有效防范各类风险,工行抚州分行细化对内控专管员工作要求。
一、要明确职责定位。内控专管员的主要职责就是监督支行各级管理人员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到位,银行各项业务是否依法合规。被监督支行由于监管不到位而出现问题的,要追究内控专管员的责任。
二、要坚持“五个不”。内控专管员不受支行行长领导,不进支行班子,不作支行领导成员使用,不参与支行经营决策,不干涉支行的工作。但可以列席班子会,可以适当兼派驻行党建、思想教育、民主管理等工作,可以帮助所在支行开展检查、辅导、培训工作。
三、要转变监督定位。实现监督重心转移,有所退有所进,主动监督、主动管理、主动报告,大胆工作,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作支行合规管理、监督管理、廉政管理的忠诚卫士。
四、要掌握基本情况。深入基层摸清支行、网点和各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对派驻支行的经营和内控管理情况要了如指掌,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同时要规范履职行为,保证监督工作的完整性、及时性和有效性。要建立工作日志,内控专管员要做好每天的工作记录并留存备查。对专管工作中的一些重要事项,要经所在行负责人签字确认。
五、要注意工作方法。加强与各部门的工作联系,保持上下畅通。加强与支行各种监督力量的组织与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率。要深入学习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银行业务知识,做到善学习、能发现、会分析、有办法,成为监督管理的专家。
六、要增强使命感。增强管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着眼新目标,谋求新思路,更新观念,扎实工作,努力成为加强学习的模范、真抓实干的模范和严格自律的模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执纪和执法行为,严格工作纪律,勤奋敬业,客观公正,秉公办事,推进各项业务稳健合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