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防范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安全稳定运营,近日,工行抚州黎川支行认真落实总行《关于做好员工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及市行的通知要求,对员工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积极推动。
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总行《员工行为禁止规定》第九条明确“严禁投资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挂)职、或为配偶、子女和亲友经商提供便利”。该行充分认识员工经商办企业行为不仅占用员工的时间和精力,还存在利益冲突、利益输送的重大隐患,甚至挪用银行、客户资金、贪污受贿等案件风险,及时通过晨夕会将这一禁止规定再次传达给全体员工,并要求严肃执行。
强化组织,签署承诺。该行切实发挥“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安排部署员工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专项治理工作,严格落实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灵活运用方式方法,组织全体员工签署“不参与经商办企业承诺书”,并要求员工在承诺书和封皮签名栏签名,提高员工自我约束能力,在工作与生活中严格遵守各项规定,知行合一,互相监督制约,不留死角抓实效。
注重实效,杜绝隐患。以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该行将把严守政治纪律与履行自身职责紧密联系起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巡视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强化“两化”管控,加强对员工思想行为等进行观察、了解、分析和排查,强化对员工的风险警示和党纪行规教育,切实杜绝员工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提前化解和消除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