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必修的一门品格,党员心中存廉洁,党内风气才能肃清明,党员行事方能心系万民。
然而,在党风党纪严格要求的当下,仍有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内纪律,做出有违党员初心和使命的违法乱纪行为,在败坏党组织清明廉正风气的同时,更加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群众的利益,造成了不可逆的恶劣影响。
以近期曝光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原人民法官苏安平贪腐案为例,苏安平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滥用职权收贿受贿,徇私舞弊,辜负了国家和人民的信任,其行可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背了党员的初心与使命,其行可憎。身为人民法官,手执正义之剑,却行枉法之事,网顾法纪党规,知法犯法,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其行可憎。
原人民法官苏安平的种种错误行径,着实让人失望和心寒,他的这些违法乱纪行为,是对人民法官这一崇高职业的亵渎,也是对自己肩负的党员身份的抹黑。人民法官,是公平正义的代表,肩负着明辨是非善恶,审判不法行为的职责,再加上冠以了党员这一特殊的身份,他们更应发挥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畏强权与黑恶势力,秉持正义,为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苏安平的案例给我们所有党员都敲响了一个警钟,作为一名合格的中国共产党员,要坚决抵制一切腐败和不作为的行为,牢记初心和使命,在思想上爱国爱党,心系群众,做勇担民族大义的先行者;在工作中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做廉洁为民的好公仆;在生活中无私奉献,勤俭尚德,做德品兼优的好党员。庄小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