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冒名开卡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十条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或假名账户,不得为身份不明确的客户提供存款、结算等服务。存款实名制的规定使得用虚假身份开立账户受到了限制。虽然开户必然涉及到客户身份识别,但是目前银行柜面人员除了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核查外,其他信息均无法取得验证,尤其是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证件办理开户的,其证件和信息的真伪更加无法核实。鉴于银行工作人员的鉴别能力,只能通过有效身份证件确认客户的真实身份,但仅凭肉眼、人工识别并不能百分百判断出客户身份证件的真伪和开户人是否就是身份证件持有人,所以肯定存在借用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开立账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