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新余分行为加强全辖公务用车管理,切实降低车辆运营成本,保障公务用车高效安全运行,有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健康发展,依据有关精神、于近日修改完善、制定下发了《新余分行公务用车管理实施细则》(2019年版)等规定,在全辖范围内进一步重申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为促进该行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公务用车高效安全运行奠定了基础。
一、重申公务用车使用范围。该行重申凡接待上级行、外部监管部门指导检查工作,参加上级行、全行性会议,大型活动,公文交换、票据交换、科技应急、日常业务运营,保卫、执纪及其他公务等可统筹安排用车,属于相关业务部门会议、接待、培训用车和正常业务运营范围内的公务用车,应由承办部门事先填写派车单,负责人签字,报经所在部门分管行领导审批后、办公室再统筹安排用车,严禁假公济私、弄虚作假。
二、重申公务用车日常管理。该行为切实加强所辖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重申公务用车严禁非职业驾驶员驾驶,严格出入审批制度,完成任务后所有车辆一律停放在行内指定位置,公务用车维修统一在通过集中采购谈判确定的修理厂进行,在外地公务用车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需及时报告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就近维修,公务用车加油一律使用IC卡,在高速公路缴费全部安装赣通卡(一卡通),实行一车一卡、专车专用。
三、重申对驾驶人员的管理。该行重申所辖公务用车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驾驶人员的管理,经常开展职业道德及安全教育,定期不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法规,不断规范驾驶行为、提高综合素质、确保行车安全,同时积极引导驾驶人员加强自身修养,真正做到自觉遵守相关交通法规,遵章守纪、文明驾驶,严禁酒驾醉驾、疲劳驾驶等行为的发生,切实提升服务水平,驾驶员休假,须将车钥匙上交至管理部门登记保管。
四、重申公务用车部门职责。该行重申办公室负责制定全辖公务用车实物管理制度及其日常使用、维修、维护、保养、保险理陪等相关管理工作,财务会计部负责核定辖内车辆编制、购置预算、车型配置,审核车辆年度运行费用,办理公务用车购置、处置、报废的审核及审批手续,负责财务核算和车辆统一保险,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公务用车交通补贴标准,审批领导公务用车对象以及交通补贴发放工作,监察室负责公务用车监督与执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