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工行黄冈分行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和《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
该行行级干部、部室经理、所辖支行行长共7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该行党委书记领学了“一条例两规定”的全部内容,并就上述内容进行了热烈地讨论。
会议认为:全行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党管干部原则、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民主、公开、竞争、 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依法办事原则。
会议要求:全行领导干部要按中央规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如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领导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其所在组织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会议强调:领导干部要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干部能下问题。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用人环境。要加大干部问责力度。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作风建设不力,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庸懒散拖,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要坚决处理,真真做到干部能上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