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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工行全面规范网点负责人资质管理

发布时间:2017-08-09

            今年以来,工行黄冈分行严格落实网点负责人持证上岗管理要求。根据总行专业资格管理办法和省分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行内专业资格应用的通知要求,对员工晋升网点负责人的,必须取得网点负责人任职资格,今后凡未取得营业网点负责人任职资格,一律不得任营业网点负责人。

    该行根据现状,对未取得营业网点负责人专业资格的人员,规定在20171130日前取得任职资格 ,到期未取得任职资格的必须调整工作岗位。对因内控管理或业务发展长期落后、履职能力和执行能力差的网点负责人必须在接此通知后,迅速调整工作岗位。加强对在岗网点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和履职能力的提升。同时,加强对网点负责人的培养和选拔,形成竞争上岗机制。严格执行网点负责人任职期限管理规定,切实做好营业网点负责人的轮岗和离任审计工作。

来源:自写
作者:王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