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额度类个人消费贷款业务支用及用途管理,有效防范贷款资金挪用等风险,促进和规范业务健康有序发展,峡江县支行进一步加强额度类消费贷款支用管理,防范风险。
加强受托支付管理。一是严格执行受托支付。按照制度要求,将受托支付政策落实到位,单笔支用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额度类个人消费贷款必须采取受托支付方式发放贷款,严禁采用自主支付方式;单笔支用金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但具备受托支付条件的,须采用受托支付方式;同时,客户经理应严格审核采用自主支付方式的贷款申请,严防客户通过拆分贷款规避受托支付。二是规范受托支付操作。及时提醒客户虚假受托支付存在的风险,若发现贷款资金大量流入的账户,进行调查核实,强化监管,若出现账户所有者和借款人联合骗贷的情况,立即停止所有向该账户的付款,并及时采取贷款确权、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有效降低我行贷款资金风险。
加强贷后管理和监控。一是加强贷后管理。贷后管理岗或客户经理应按照制度规定的频次和要求,落实额度类个人消费贷款的贷后检查、逾期催收、贷款风险分类、抵押物管理、额度年检等贷后管理工作,充分利用各种贷后操作,有效提高贷款风险防控水平。二是强化贷款资金流向监控。重视对贷款资金流向的监控,监督借款人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对于可疑支用行为,客户经理采取进一步调查措施,若发现借款人贷款用途与约定情况不符的,按合同规定,要求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或加收罚息,避免出现额度类个人消费贷款违规用于购买住房、生产经营、理财、投资等其他用途。三是加强内部监督检查。高度重视贷款支用及用途凭证规范管理工作,通过现场、非现场调查等方式,定期对辖内机构贷款资金流向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扎实做好问题整改及后续跟踪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实效。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将内部监督工作常态化,不断健全内部监测预警手段,多元化规避信贷风险,切实提高我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风险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