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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萍乡分行履行金融服务职责

发布时间:2018-03-15
工商银行萍乡分行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履行金融职责,开展普惠金融教育,心系群众利益,让人民群众在金融消费中,拥有安全感。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银监会《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总、省行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该行以“3.15”消费者权益日为宣传“节点”,摆摊设点,加大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力度,并建立制度化、常态化专项宣传,规范而有序的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并加强反电信诈骗宣传、反网络诈骗宣传,取得了一定成效。纵观近年来统计数据:在2017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和“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活动中,该行参与网点20个,参与宣传人员235人/次,户外集中宣传点1个,举办宣传活动27余场(其中:进校园3次,进社区10次,进企业1次,进乡村5次,其他8次);活动期间,发送宣传资料10000余份,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1000余人次。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完善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体系,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促进全行业务健康发展,该行成立了工商银行萍乡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该委员会是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的决策机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并按照集中宣传活动的要求分别单独成立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活动领导小组和“金融知识进万家”宣传服务活动领导小组等。在完善工作机制方面,该行制定了《工行萍乡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应急预案》、《工行萍乡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等系列管理办法措施,明确规定了客户投诉处理工作的受理、跟踪和监督流程,对客户投诉处理事宜采取“统一管理,分级处理、专人负责、逐级上报”的管理模式。
来源:工行萍乡分行
作者:姚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