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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储银行永丰县支行公示《个人类产品信息目录》

发布时间:2018-11-12

       为进一步加强全分行个人类产品信息公示,有效防范产品不当销售,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银监办发〔2017〕110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类产品信息查询平台管理办法(2018年版)》(邮银制〔2018〕114 号)要求,邮储银行永丰县支行高度重视,及时将文件及个人类产品信息目录下发至各营业网点,并积极组织人员对公示工作进行督促与落实。
       该支行三个自营网点全部落实产品信息公示工作,在网点填单台等显著位置公示了产品信息目录,供客户查询,并要求网点未经上级机构同意,不得随意涂改、毁损相关信息。根据《中国保监会 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保监发〔2014〕3号)第九条“商业银行的每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不得与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业务合作”,三个营业网点在公示《个人类产品信息目录》时均在第一页注明“本营业网点XXXX年度柜面仅代理销售XX、XX、XX等三家保险公司产品,如有调整,以网点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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