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分行和市分行的相关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相关文件精神,我支行对2016年1月至今发生的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严格按管理制度执行,手续完备,不存在违规行为。
一、公务用车
1.制度建设情况
(1)我行建立本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运行费用预算管理制度、维修费用管理制度、派遣及使用登记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等,制度内容符合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
(2)我行已建立本单位车辆信息台账。
2.制度执行情况
(1)公务用车购置与管理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严格按标准执行、勤俭节约的原则;
(2)公务用车配备符合编制、标准的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符合规定流程,购置以性能优,油耗低的国产车为主,购置后及时入账,并做好车辆的信息登记或固定资产台账管理工作,不存在超编超标购买、报批手续不齐全不存在不符合购置公务车规定的情况;
(4)公务用车使用符合规定,严格执行派车单制度,不存在公车私用、对外出租或出借、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有利益关系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供领导人员使用、不存在长期借用或占用下属单位车辆、将业务、生产用车挪作公务用车使用、不存在公车入私户或私车入公户,不存在领导干部调离长期借用原单位车辆或者带走车辆、不存在单位非专职驾驶人员未经批准私自驾驶公务用车、不存在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不存在在车辆运行、维修等费用中变相列支其他费用等行为;
(5)公务用车信息台账做到帐卡相符,车辆的相关证件齐全,并按照国家规定购买保险;
(6)我行领导人员未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异地交流干部往来于住地与任职所在地之间从未安排公务用车;
(7)我行无租赁车辆;
(8)车辆更新符合规定流程,一直坚持经济、安全、环保的原则,我行车辆还未到报废及处置年限;
(9)我行不存在有中央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其它行为。
二、办公用房
1.制度建设情况
我行对本单位办公用房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度内容严格遵守省分行关于办公用房的相关规定。
2.制度执行情况
(1)办公用房使用面积符合规定,行长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为20.16平方米,副行长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为17.02平方米,不存在超标准新建领导人员办公用房,不存在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领导人员办公用房的情况;
(2)领导人员办公用房严格按照中央规定及省分行的要求做到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
(3)领导人员只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不存在配置多处办公用房现象。
(4)领导人员退休、调离本单位或不再担任原领导职务的,能及时清退或调整办公用房。
(5)我行不存在其他违反办公用房管理制度的情况。
我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业务招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加强管理和检查监督,建设合规、优质的邮储银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