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搜索:
首页 > 银行 > 银行要闻

工行抚州分行加强贷款资金流向管控

发布时间:2019-01-21
    近年来,工行抚州分行 认真执行“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监管政策,做好信贷资金第一支付环节的审查工作,把好初始用款支付关,对达到受托支付标准的严格执行,公司客户信贷资金流向管控工作得到很好落实。
    一是建立信贷资金用款监控责任制,落实监控责任人,明确责任人职责。该行加强客户经理队伍管理,强化风险意识,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疑点保持高度的敏锐度和警惕性,及时讯问核实贸易背景并上报。
    二是完善并细化信贷资金流向违规处理预案,贷前向企业明示相关监管规定、提示企业注意借款合同相关条款,贷后对信贷资金的使用要高频度检查,一旦发现资金流向违规情形,迅速反应,确保我行信贷资产的质量和安全。
    三是建立信贷资金监控制度,未经审批,信贷资金不得擅自汇划取现。一是审查支付对象是否与用款客户签订了购销合同或劳务合同或工程合同。二是审查支付对象的经营范围是否与计划用途存在差异。三是审查支付对象是否与用款客户存在关联关系。四是审查支付凭证的用途与(商品、劳务、工程)计划用途是否相符。
    四是做好疑点分析和流向查询工作,把好资金归位关。一是通过上述审查、调查、检查工作,找出资金用途与计划用途差异,分析疑点所在及其成因。二是根据疑点分析,申请资金流向查询,追踪资金流向的结果,判断资金真实用途。三是根据查实的资金流向和真实用途与信贷客户商榷资金归位问题,确保信贷资金按计划用途使用。
 
来源: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