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搜索:
首页 > 银行 > 银行要闻

工行抚州分行开展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自查

发布时间:2019-03-01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根据上级行《关于在全行开展党纪 政纪处分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精神,工行抚州分行在全辖开展针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执行党纪政纪处分6个方面内容的自查工作。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该行要求辖内各党组织要从落实“两个从严”,压实“两个责任”,促进“两个落实”的要求,高度重视自查工作,指定专人开展自查工作,切实抓实抓紧,确保自查工作按期完成。
    二、限期落实,自查摸排。该行规定在3月底前,各行按照上述检查内容,对2013年以来上报总行的受处分人员档案进行自查,对给予党员党纪处分以及给予各级管理人员行政处分执行情况自查面要达到100%,对普通员工行政处分执行情况的自查面要达到30%。
    三、发现问题,从严整改。该行规定在4月底前,如对检查中发现的处分决定未宣布、未送达等执行不到位、不规范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限制期内评优评先、提职、晋升工资档次的问题要及时调整和纠正;对人员已经调离、退休等确实无法整改的要作出说明;对于个别长期执行不到位的案件,要重点分析原因,实行挂牌监督、销号管理,并建立处分决定执行台账机制,规范后续的处分决定的执行。
    四、按时报告,总结通报。该行要求各行在4月底前对自查和整改情况进行总结,报市行市行纪律监察室,市行将对全行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通报。
 
来源: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