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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抚州分行积极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发布时间:2019-03-19
  近年来,工行抚州分行积极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采取多项有效措施,深入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一是将该行成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小组,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在辖内各行指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牵头部门和协作部门,设置专岗专人,全面负责本级行或本专业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具体工作,形成了自上而下、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二是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系。参照监管部门相关办法,制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与考评办法等制度,规范管理行为与内容,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效纳入辖内各级行经营绩效考评,由各级行行长承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最终责任。三是全面建立健全考核考评机制。每月将投诉情况纳入经营计划百分量化考核管理指标打分,并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不断提高投诉处理的效率与质量。
  二、开展教育培训,提高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和能力。该行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工作的指导意见》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确保在为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时,能够有效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据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特性,向金融消费者准确披露该产品和服务的权利、义务、特点、风险等相关信息。
  三、加强信息保护,防范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该行严格落实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技术安全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费者信息安全,要求全体员工对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客户信息予以保密,不得非法复制、非法存储、非法使用和向他人出售或以其他非法形式泄露客户金融信息,严防客户信息泄露风险。
  四、优化服务环境。该行在全辖营业网点醒目位置张贴统一编制的“服务提示”及公示服务价目表,制定特事特办制度,主动设立爱心座椅、老幼病残孕及军人优先窗口等,通过厅堂微沙龙、定期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等方式加强金融消费者识别诈骗信息及虚假信息的能力,引导客户主动验证、识别产品真伪的意识,提高金融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与能力。
  五、加大宣传力度。该行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方案,积极向金融消费者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走进学校、走上街头、走向小区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参与当地政府及监管部门等组织开展的相关活动,如“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等宣传活动,用实际行动为黔南百姓的金融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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