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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萍乡分行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排查 遏制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发布时间:2018-11-15
 为落实江西银监局、江西保监局印发了《关于转发银行业和保险业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的通知》(赣银监发〔2018〕30号)要求,工行萍乡分行监察室要求全行各机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加强员工异常行为排查,遏制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一、加强法律合规教育,增强员工遵纪守法意识,敬畏法律。通过加强员的普法教育,特别是《民法》、《刑法》、《商业银行法》和金融监管法规等的宣讲,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强化员工“三位一体教育”,大力宣传“工商银行新时期十大禁令”,引导员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监管法规。
二、突出重点,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管理和监督。在日常员工管控中,加大对涉黑涉恶苗头等异常行为的排查力度,严防本机构、本部门员工出现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三、加强对银行业和保险业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员工行为进行重点监控和排查,目前,从员工异常行为排查情况来看,未发现员工有涉黑异常行为。
一是加强对员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的排查。对员工账户和反洗钱监测系统出现资金异动情况预警的,及时核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启动应急机制处置。同时,加强员工行为日常管理,通过走访客户和员工家庭、突击检查、查看录像、核查员工征信等手段,强化对员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和参与民间贷款的排查。
二是加强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和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业务的排查。通过走访员工家庭、社区、公检法等部门,了解员工是否存在涉黑行为。同时,加强对融E安系统有关涉及员工信息的核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置。
三是加强对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进行转贷,面向在校学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以及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放贷的排查。加强信贷资金监测,强化对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进行转贷的排查,严禁我行贷款流向小贷公司和其他融资机构。加强普惠金融对大学生的宣传,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消费观,告诫大学生切莫转入“套路贷”、“高利贷”。
四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或实际控制的排查。加强我行高管人员和信贷从业人员异常行为排查,通过走访驻地公安机关,排查员工是否有为黑恶势力提供信贷资金支持,加强与驻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机关的在日常联系,加大对员工涉黑涉恶苗头等异常行为的排查力度,严防本机构、本部门员工出现违反禁止性规定的行为,规范员工行为,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来源:工行萍乡分行
作者:肖世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