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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承兑汇票流通中的货币

发布时间:2017-02-18

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产生了票据市场,以适应商品生产和流通的需要票据的使用,大大避免了使用现金的危险和麻烦,货款结算更加的简便、快捷

票据可以在交易中流通转让,作为购买手段和支付手段,执行货币职能,票据的经济职能是多方面的,各种票据也各有其独特的经济职能。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银行担任承兑人的一种可流通票据。承兑是指承兑人在汇票到期日无条件的向收款人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付款人在汇票上注明承兑字样并签字后,就确认了对汇票的付款责任,并成为承兑人。银行承兑汇票从开出之日起至到期承付日止,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银行承兑汇票的特点有:

1、无金额起点限制;
2、银行是主债务人;
3、客户必须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4、付款期限最长达6个月;
5、收款人在汇票到期日前可以持票向银行申请支用票款;
6、在汇票有效期内可以转让;
7、对于购货方而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无须付现,即完成了货款的支付,等于从银行处获得了一笔成本较低的资金,这也就是银行承兑汇票的融资功能;对销货方而言,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也可通过向银行申请贴现的方式,获得资金。
8、持票人可持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通过背书转让给其他债权人;
9、只用于单位与单位之间;
10、同城、异地均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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