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邮储银行抚州市分行风险管理部创新实行逾期贷款(含已核销贷款)诉讼月报制度。
据悉,该制度一是要求全行高度重视逾期管理工作,加强诉讼进程管控,建立逾期贷款诉讼月报表,于每月5日前经信贷主管、分管行长、行长确认报送市分行风险管理部。二是要求全行对逾期7天及以上的贷款都应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做好财产保全工作;对于逾期超过7天仍未起诉的情况,相关单位负责人须就未起诉一事做出书面说明并约定起诉日期,超过约定起诉日期仍未起诉的将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三是要求诉讼对象要包含全部的借款人、保证人和抵押人。如借款人仍未按判决书(调解书)内容履行还款义务,应在2年内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坚决杜绝强制执行失效的情况发生。四是要求辖内各县指定专人负责诉讼月报管理,严禁弄虚作假,否则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该制度的实施,加强了逾期贷款诉讼进程管控力度,避免了诉讼丧失时效、债权让渡和强制执行失效等问题发生,是资产保全工作良好开展的又一有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