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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葫芦岛分行成功营销南票区法院执行款账户

发布时间:2017-07-05

 农行葫芦岛分行成功营销南票区法院执行款账户

 

农行葫芦岛分行认真贯彻落实省分行对公业务“一号工程”工作要求,全面推进法院“一案一账号”有关工作,6月20日,营销南票区法院开立执行款账户,为全行推动法院执行款账户营销树立了典范。

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部署落实

葫芦岛分行党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分行对公业务“一号工程”及债转股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第一时间组织召开机构业务营销督导会,全面落实法院执行款账户营销工作。市分行成立了机构业务营销督导小组,由市行党委书记、行长李家东同志任组长,副行长刘辉同志任副组长,公司业务部、对公经营中心经理、各支行行长为团队成员。明确了各行“一把手”为机构业务营销的主要责任人,全面推进法院客户营销。

二、全面梳理客户,明确营销目标

由于历史原因,我行与法院客户的合作基础十分薄弱。“一案一账”业务为我行与法院单位建立业务合作提供了新的契机。为做好法院客户营销,我行对三县三区及市本级法院客户进行了全面对接。目前,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兴城市人民法院、南票区人民法院和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已与我行建立合作关系。其中,市中法执行款户(基本户)、南票区法院执行款户已成功落户我行。我行各级营销团队积极走访各级法院和财政局,密切跟踪改革进程,主动对接各级法院,在做好新客户营销的同时,全面做好存量客户维护工作

三、积极走访客户,全面开展营销

市支两级行行长亲自挂帅,带领客户经理多次走访南票区法院、南票区财政局,与其主要领导进行高层对接。深入了解法院“一案一账号”改革落地情况,并以“一案一账号”系统,多级账簿等产品为抓手,不断加大营销宣传力度,于6月20日,成功营销南票区法院在我行开立执行款账户,提升了葫芦岛分行整体的营销氛围,也为其他支行开展法院客户营销坚定了信心,为葫芦岛分行机构业务的发展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四、加强客户维护,全面开展合作

葫芦岛分行高度重视客户关系维护,执行款账户开立后,市支两级行持续做好客户的跟踪营销,6月28日,营销南票区法院存款1427万元,为今后与法院客户的深入合作奠定了基础。

   

来源:
作者:栗海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