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线一网格”工作实施推广以来,农行绥中支行积极推动,扎实开展,确保责任明确到人,任务明确时限,定期进行自查,按时完成规定动作。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部门。按照支行党委要求,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综合部监察条线牵头负责,明确监察专职副经理和监察干事为具体操作人。
二是紧盯工作主体,明确责任到人。“三线一网格”工作是否能够按时按要求完成,责任主体尤为重要,按照支行党委要求,监察条线将责任主体按条件分离,明确党委成员、各部室、网点负责人为责任主体,定期进行工作提示,确保工作不超期,质量有保证。
三是定期进行自查,明确任务时限。监察条线按照任务期限对具体工作具体提示,使各责任主体明确任务完成时效,经常开展自查,确保超时任务及时得到补充,保障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