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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葫芦岛南票支行率先成功营销法院执行款账户

发布时间:2017-08-08

    为落实省市行对公业务“一号工程”工作要求,有效夯实发展基础,经过不懈努力,近日,南票区法院执行款账户在农行葫芦岛南票支行营业部成功开立,历时多日的营销工作稳步落地,一高端机构类存款账户再次落户我行。

    今年以来,该行在全力营销对公结算账户的过程中,得知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的通知”中有“人民法院应当采取一案一账号的方式,对执行款进行归集管理”之规定,该行行长立即与人民法院有关领导接洽沟通,并精心部署,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营销工作。期间,王行长带领营销人员时时跟进,以我行服务优势全力争取,赢得了人民法院的认可,最终成为全市首个成功营销此类账户的支行,并已有1886万元款项转入该账户。随着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不断深入展开,该账户的贡献度将愈发凸显。

本次营销的成功,展现了该行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迅速快捷的跟进机制。同时,有力地推动了南票支行机构类业务的发展,提升了对公业务的整体竞争能力。

来源:葫芦岛分行
作者:张怀江 霍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