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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安康分行细化对各机构主要负责人异常行为排查职责

发布时间:2017-09-06

 

    安康分行为确保员工异常行为排查不留死角,切实掌控化解处置异常行为,进一步对分行班子成员、各机构主要负责人、分行部室(中心)主要负责人异常行为排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在排查职责方面明确了行行长对管理人员异常行为排查工作负主责,负责排查本行行级领导、直接管理的部室和机构正职管理人员的异常行为,对存在异常行为苗头的进行提醒和告诫,对存在明显异常行为的向上级行纪检监察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明确了分班子成员对分管专业管理人员异常行为排查负领导,负责排查分管部室正职管理人员的异常行为,对存在异常行为苗头的进行提醒和告诫,对存在明显异常行为的及时报告行长和纪委书记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为确保排查工作落到实处,明确分行人力资源部是管理人员异常行为排查的职能部门,牵头会同内控合规部、运行管理部、银行卡中心、信贷管理部、监察室通过日常观察交心谈心检查调查走访家访科技排查接受举报考核评议综合分析等方式方法,并结合分行行长、班子成员全面了解掌握的情况,协助行长对同级管理干部、直接管理的部室、机构负责人正职的异常行为进行排查;协助班子成员对分管专业管理人员异常行为进行排查从而判断是否存在异常行为。

     同时,在排查流程、排查职责上进一步细化明确,强化问责力度,根据排查出的异常风险程度大小,风险隐患是否容易消除等因素,对相关管理人员采取批评教育或告诫专人进行帮教转化待岗、换岗或质询处置措施对异常行为风险等级较高,已构成违规违纪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进行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并加强与其的沟通协调,动态掌握违法犯罪的具体情况。

来源:安康分行
作者:朱紫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