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员工的理财产品销售行为,有效防范理财产品代销风险,促进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工行临汾开发区支行开展第三方理财产品销售规范性专项治理。
一、成立专项治理领导组,统筹安排治理活动。
二、确定专项治理内容。主要包括:1.私售理财产品,是指未经总行或有权机构授权和准入,违规销售或推介第三方机构理财产品的行为。2.系统外销售理财产品,是指在我行规定的各类理财产品销售系统之外,以手工方式销售相关产品的行为。3.违规代客理财,是指基层机构或员工在为客户提供理财金融服务过程中,违反我行制度规定,以客户的名义,使用客户的资金或全权代理客户进行实质性理财行为。4.违规代客操作和代客保管重要物品,是指客户在进行理财投资活动过程中,基层机构或员工虽未以客户的名义开展实质性理财活动,但违反规定,代客户操作须由客户本人亲自完成的部分业务程序、代客户保管重要物品的行为。5.误导销售,是指基层机构和员工在代理销售过程中,通过显性或隐性的误导性宣传、混淆产品性质、夸大收益隐瞒风险等方式误导客户购买理财产品的行为。6.强制捆绑销售,是指违背客户本人真实意愿,以购买理财产品为前提条件为客户办理特定金融业务的行为。如在客户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时,要求客户必须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