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打击贪污腐败一直是中国政府在重点整治的工作。此外,中国政府也一直将反腐倡廉教育推向全党全社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总体布局出发加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领域的反腐倡廉建设,力求从根源上切断腐败的苗头,预防腐败,惩防并举,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防治腐败。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21世纪中国的经济发展走上高速之路,腐败也由传统领域不断向市场、资本等新领域蔓延。根据2020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的案例,被查处的金融领域党员干部有超过40%来自银行,这是所有银行业工作者应当重视的问题。
纵观金融领域腐败案例,主要有三个腐败突出方面:
第一,银行领导干部以贷谋私,与贷款客户私相授受、不正当往来。授信审批是上级管理人员对业务真实合规性的一个关键审查和认证,而某些银行系统领导干部在信贷审批等方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巨额财物,严重的甚至构成了贪污受贿罪。作为银行高管,利用职权以贷谋私,这不仅违背了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亵渎了授信审批这项工作的纯洁性,而且也是对自己工作不负责任的表现。
第二,金融监管干部纵容违规,监管严重失守。金融监管干部是国家金融秩序的维护者和监察员,一旦其滥用行政审批权力纵容不法商人违规经营,这将严重危及百姓利益,损害监管权威性和严肃性,助推金融风险,因而作为金融行业的守门人,监管不可不严,执职不可失守。
第三,金融党员干部靠行吃行、亦官亦商。内蒙古银保监局原党委委员刘金明违规入股银行机构谋利,郭继庄违规在建行客户企业投资参股、兼职取酬,这些都是在利用职权便利和内部人际关系为己谋私,违反了行业准则,扰乱了金融秩序,应予以严厉惩治,严处靠行吃行的不良行为。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命脉,而金融领域的腐败,势必会给社会的经济发展秩序带来恶劣影响。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就强调,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工作报告也重点指出要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我们作为一名银行业工作者,也属于庞大的金融体系中的一环,更应该要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守住廉洁底线,拒绝贪污腐败,维系好社会金融秩序的稳定。庄小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