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行沧州河西支行在日常经营管理与业务发展过程中,注重对全行员工进行案防教育学习与培训,进一步树立了全员遵章守纪、规范操作、防范风险的观念和自觉抵制各类禁止行为的意识,增强了员工的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在此基础上积极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制度执行力,促使员工严守行为底线,确保此项工作常态化。
一是开展经常性警示教育。该行将员工制度规定作为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结合员工岗位职责、案防承诺书、客户经理自律协议等履职规范之中,支行管理人员制定详细地学习计划,由大堂值班经理组织实施。通过规定学习与培训,经常对员工提醒、警示和告诫,增强员工对禁止性规定的再认识,达到案防常抓不懈的目的。
二是员工对照行为自查自纠。该行对业务管理、经营发展、人员管理、全面建设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遵循全面性、真实性、有效性原则,采取员工自查、管理人员监督检查的形式进行,主要查找了员工在规章制度、监管要求、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不合规行为。对照问题自觉改正,增强了员工制度观念和法规意识,为有效防范风险创造了条件。
三是强化全员职责意识。进一步落实岗位工作职责,一是与每位员工签订了《员工行为禁止规定承诺书》,以规范员工经营行为和操作行为。二是号召党、团员要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并带领其他员工进一步提高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加强人员管理,将员工违反禁止规定的行为纳入绩效考核当中,以严格措施督促员工遵守制度规定。 四是加强检查监督与管理。该行一是由现场管理人员根据业务过程,对员工异常行为进行动态监测和分析,以便及时发现异常,及时正确处理。二是将禁止规定的执行情况纳入日常工作检查中,安排专人日检查、周汇总、月考核,有效促进案防工作。三是支行利用会议、公开场合等要求每名员工都要做到时时勉励和警醒自己,严格防范和自觉抵制各类禁止行为,做到对自己、家庭、工行“三负责”。四是严格落实员工思想与行为动态管理与分析制度,做到“细分析、多排查、常纠改、严防控、促发展”。
来源:工行沧州分行
作者:陈春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