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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看工行】工行新余分行进一步加强柜面零售金融业务签单服务管理

发布时间:2019-01-28
 
为全面提升柜面零售金融业务签单服务管理,不断规范业务操作流程,防范柜面操作风险,工行新余分行结合柜面零售金融业务免填单、组合服务、无纸化等改革实施带来的服务流程变化,依据签单服务管理和业务发展需要,于近日起在全辖范围内进一步深入开展加强柜面零售金融业务签单服务管理活动,为有效提升所辖业务风险防控能力和网点服务水平奠定了基础。 
一、了解签单服务内涵。该行要求所辖员工要熟悉、了解柜面零售金融业务签单服务的真实含义、是指营业网点柜面经办人员根据客户口述的业务申请,为客户制作电子或纸质业务凭证,经客户签名确认,完成业务处理的服务模式,应遵循强化服务、提升效率、降低成本、防范风险的原则,为有效提升银行客户服务水平,规范业务操作,提高处理效率,防范操作风险夯实基础。
二、明确签单服务流程。该行要求所辖员工要熟悉、了解柜面零售金融业务签单服务业务凭证可分电子凭证和纸质凭证两种,根据业务类型和风险管理的要求,分为三种处理方式:一是客户先确认电子申请后办理;二是客户先确认书面申请后办理;三是客户口头申请,经办人员根据客户口述的业务申请信息直接办理业务,经客户再次确认后、在业务处理结果纸质凭证上签名确认。
三、告知签单服务须知。该行要求所辖员工要熟悉、了解柜面零售金融业务签单服务采用的是“客户须知”形式向客户告知业务注意事项及免除或者限制银行责任的条款,通过电子凭证办理业务,“客户须知”在双屏交互终端业务申请信息页面链接展示;通过纸质凭证办理业务,“客户须知”统一印刷在《通用机打凭证》背面,要提示客户阅读“客户须知”内容、履行告知义务。
四、提出签单服务要求。该行要求所辖员工在受理业务时,须提示客户选择获取纸质协议或电子协议,在客户知悉并同意签署对应协议的基础上办理业务;严禁未经客户同意,直接代客户选择获取协议的形式办理相关业务,客户审核确认业务信息后,留存相关资料及客户声明等,用以表明客户签署的协议与该笔业务的从属关系,明确法律责任,经客户签名确认即履行了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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