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分行《关于做好2016年案防工作自我评估的通知》和临汾银监分局《对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2016年案件防控工作进行评估的通知》要求,工行临汾分行顺利完成2016年度案防评估工作。
一、成立了“临汾分行案防自评”领导组,由行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监察室、保卫部、内控合规部、人力资源部、运行管理部、信息科技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自评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案件防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兼任,负责组织推动自评工作。
二、严格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表》进行了逐条逐项认真细致的自我评估。
三、制定自我评估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建立与我行风险管理、资产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做到科学、具体目标明确,操作性强。二是把案防教育培训纳入员工职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与员工岗位、待遇、职务晋升相配套的培训考核机制,实行案防工作零容忍。三是坚决杜绝屡查屡犯的问题,对同一类别、统一类型的风险事件要坚决遏制。出台有关制度和办法,严查重处,降低案件和风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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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景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