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好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按照“廉政责任制,人人都有责”的要求,工商银行江西赣州分行组织全行上下联动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旨在强化责任制管理,有效地遏制和防范经济案件及风险事件发生,以保障全行各项改革和业务的健康发展。
逐级签订,明确责任。市分行、支行和市分行机关各部、室(中心)分别由分行行长、支行行长与副行长(含副职)、副行长与分管部门负责人等层次(支行与机关部室参照市行逐级签定)进行逐级签订“责任状”,并就责任关系、责任期限、责任目标、责任内容和考核与奖惩等,对甲、乙双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严密组织,实施抽查。在市分行党委统一领导下,由纪委、监察室牵头组织实施。同时进行重点抽查、反馈检查情况、指出主要问题和提出改进建议等,对检查评价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责成相关支行查找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将落实整改情况反馈。
组织评价,讲究方法。采取现场检查评价和非现场检查评价相结合的方式,一般采取听取被检查单位情况汇报、调阅和查看相关记录及相关文件资料。同时收集各意见,采取分别谈话、召开员工座谈会、进行民主测评等形式收集意见。
注重结果,奖惩兑现。检查评价最终得分由现场检查、综合评价、支行巡察、民主测评组成,评价结果市分行以书面形式在全行进行通报或分别向各行反馈,对评为年度全行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的进行表彰奖励。并管理人员廉洁自律重要情况记入本人廉政档案,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